-
人社部:2012年全国7万人冒领社保待遇近1.2亿2013-06-20昨天,人社部发布了“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数据显示出医保间待遇差距较大,职工医保次均支付6522元,而居民医保还不到其一半。 此外,去年共查出7万人冒领社保待遇11807万元,目前已追回11389万元。 职工养老保险 基金结存比前年增加4445亿 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04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3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298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7446万人。 2012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001亿元,比上年增加3106亿元;基金支出15562亿元,比上年增加2797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3941亿元,比上年增加4445亿元。 我国连续第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全国企业参保退休人员调整后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21元。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享医疗服务达2.3亿人次 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3642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64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71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40万人。 2012年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62亿元;全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77亿元;基金支出675亿元,比上年增262亿元;年末基金结存760亿元,比上年增263亿元。 当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服务总人次达12.3亿人次,住院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次均支付6522元,比上年增长6.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服务总人次达2.3亿人次,住院医疗费用中基金次均支付3081元,比上年增长6.6%。居民医保次均支付额还不到职工医保的一半。 生育保险 人均生育待遇增22.3% 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54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37万人。 2012年全国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04亿元,比上年增加84亿元。基金支出219亿元,比上年增加80亿元。 2012年,全国有353万人次享受了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88万人次;人均生育待遇11287元,比上年增长22.3%。 社?;鸸芾? 冒领待遇者比前年多1万 去年全国查出少报漏报人数816万人次,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35亿元,已督促补缴32亿元;全国共核查5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2012年全国清理收回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500亿元。 据了解,2011年全国共核查5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8436万人项,查出6万人冒领待遇9475万元,已追回9084万元。2011年清理收回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468亿元。(记者 赵鹏) 来源:京华时报 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gongyi/2013-06/19/c_124875703.htm
-
中国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2013-06-19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崔静)记者17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 这份通知对弃婴发现、移送、安置以及体检、救治等相关程序作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 同时,通知要求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弃婴,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送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传染病检查,并出具体检表。对患病弃婴,医疗机构要按照“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积极予以救治,出院时医疗机构要出具治疗证明,切实保障弃婴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已私自收留弃婴的个人,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收留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动员其将弃婴送交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同时为收留人看望弃婴、奉献爱心、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优先和便利条件;若收留人坚持自行抚养又符合家庭寄养条件的,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可与其签订家庭寄养协议,并参照《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和监管。 通知强调,对利用弃婴牟利或从事违法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网 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gongyi/2013-06/18/c_124870289.htm
-
中国网事:三问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2013-06-18新华网厦门6月17日电 题:三问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沈汝发 近期,重查“郭美美事件”等传言再度引发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关注。在参加第五届海峡论坛期间,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就红会如何建立新时期公信力、如何接受监督,以及近期有关红十字会的热点问题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专访。 红会如何建立新时期公信力? “很多人和我提到一个红会重塑公信力的问题。”赵白鸽说,“实际上,中国社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包括政府、社会组织等都面临一个如何建立新的形势下满足老百姓期待的公信力的问题。” 赵白鸽认为,“今天的社会公众期待更多的参与、更大的透明度和更多的发言权。这一点,我认为公信力问题不是重塑,而是要建立一个新时期公信力。” 赵白鸽提出,建立这种公信力有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必须满足公众的需求,必须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提供适应公众需求的服务;二是必须履行公众授予的权利,红会是在给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所有的捐赠人在捐款物问题上不仅仅授予红会权利,同时也承担很大的责任,红会要始终把自己当作一个受托人,为委托人负责;三是执行过程的透明公开,不仅仅要讲做了什么,还要讲清楚是如何做的,要保证执行过程的透明化和公开性。 赵白鸽表示,在新时期公信力的建设过程中,对红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整个中国红十字会一定会按照这样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来逐步地进行改革,使红会的工作越来越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红会如何回应各方关注? “现在整个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的关注,应该作为促进我们工作的动力,但应该以事实为准绳。”赵白鸽说。 “目前,社会对红十字会予以高度关注,对其所存在的问题也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我们的态度是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甚至批判都没有问题。”她说,“但是社会的公正和社会的进步应该以事实为依据。” “目前有个别媒体和个人不顾事实真相,甚至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惜造谣中伤,歪曲事实,这样的做法应当受到指责,因为这样的做法有碍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赵白鸽说。 赵白鸽还澄清了一个广为传播的传言。“4月21日,当我们开始和台湾红十字组织联系的时候,网上有一个炒得沸沸扬扬的传言,即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台湾红十字组织不交500万就不能进芦山灾区,并且把这个故事称作留下买路钱。”她说,“目前经查证这是一个谣言。这种谣言破坏了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的合作,也伤害了两岸人民的感情。” “任何造谣、中伤、不符合事实的行为,都是有碍于社会公正和社会进步,对红十字会的关注甚至批判都应该基于事实。”赵白鸽说。 红会如何接受监督? 赵白鸽接受采访时介绍,红会将接受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等四方面的监督,提高透明度,提升公信力。 其中,社会监督目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社会舆论监督。“包括所有新闻媒体和公众对我们的监督,我们欢迎媒体对我们红会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赵白鸽说,另一个就是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 针对备受关注的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赵白鸽说:“社监会委员是受红会邀请的一批具有独自思考和专业能力的专家。”“对一个组织实行严密的全过程监督,如果没有对这个组织的专业判断和对工作的深入了解,要想做监督恐怕不很容易。譬如对红会的捐赠款物管理,项目的绩效评估,红会的层级问责等都必须有专业人士的介入。” 赵白鸽说:“由各领域的专家组成的社监会对我们的监督作用太重要了,在某种程度上并不亚于媒体在出现问题之后的监督。”红会所强调的社会监督应该是对整个过程的全面监督,同时在出现问题时,必须有快速完整的纠错机制。 来源:新华网 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gongyi/2013-06/18/c_124869920.htm
-
人社部:社保“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2013-06-17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但不同人群待遇差别较大。这种差别是如何形成的,到底有多大,怎样才能弥合?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从1985年起(少数地区从1984年起),各地纷纷开展了重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的试点。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全国建立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由此,逐步形成了养老金的“双轨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王延中介绍,改革开放之前以及改革开放初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退休金基本没什么差别。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多数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于退休前在岗档案工资的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大多在80%以上。 而企业退休职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参照的主要是社会平均工资。由于大批非正规就业和中低收入者的存在,社会平均工资一般低于正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由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逐渐扩大。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显示,新农保的养老金中位数为每年72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的中位数为每年1200元,政府或事业单位养老金的中位数为24000元,企业养老保险金的中位数为18000元。 为了弥合这种差距,2005年至2012年,我国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 “‘碎片化’的制度必然导致待遇上的差别。”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说,“只有对养老制度进行顶层设计、结构调整,才能从根本上弥合这种差别。”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渡缁岜U?ldquo;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其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逐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胡晓义说,“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来源:北京日报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6/17/26473450_0.shtml
-
红会社监委暂不重查郭美美:没资格 没必要2013-06-13中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 昨天,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委员王永透露,关于此前提出的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仅获得了包括他在内的少数委员支持,最终,社监委认为,暂时不对“郭美美事件”重启调查。 社会监督委员会建议红十字会协调相关部门,对于新发现的关于郭美美事件的证据进行调查,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新的证据。就是说,现在红十字会社监委暂时不对郭美美事件进行重启调查。如果有新的证据,再建议红会来协调有关部门重新调查。社监委集体已经做出了决定,王永表示会服从集体的决策,也会以自己的方式关注这件事情。 王永介绍了其他委员反对的原因。 王永:为什么会有其他委员会反对这件事情,并不是像网上所说的好象会有什么样的利益冲突。好多委员的反对意见其实是有道理的。 反对意见主要是有三个方面: 第一,有些委员认为红会以及红会社监委的工作应该面向未来,应该保证不出新的问题,把未来的工作做好,这样才能够取信于民,不要再纠结过去了。 第二,还有一些委员认为,联合调查组已经于2011年3月31日公布了调查结果,郭美美炫富的资产和红十字会与公众捐款无关。既然已经有了调查结果,就没有必要在没有新的证据下重新开展调查。 第三,部分委员认为,社监委目前没有独立的调查资格以及专职的工作人员,实际上没有能力来开展这方面的调查。因此大多数委员认为,如果有新的证据需要重查,也应该由红会联合有关部门来进行。 王永表示,虽然这些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他个人认为以上的这些问题其实是可以克服的。比如说人手不够,可以邀请网上专业的网友一起来参与调查。 有委员认为,社监委应该是公众和红会之间的专业的桥梁。王永认为社会监督至少应该包括专业监督、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三个方面。 专业监督一般是通过顾问、咨询的方式来进行,目标是防患于未然,形式上有点像咨询委员会。目前社监委的工作在专业咨询方面比较多。公众监督通常是指贪污腐败、违纪等个案的监督,相当于找毛病。社监委现有大部分委员更适合专业的监督,王永建议社监委应该增加公众代表和媒体代表,以加强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王永介绍,红会设立社监委是红会主动改革的措施之一,也是国务院2012二十五号文件所规定的,是一个比较大胆的尝试,没有样本可寻。所有的16个委员都没有经验。但是这些委员的初衷是毋庸置疑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加强监督来帮助红会变得更加的公开、透明。 王永说,定位不清晰是社监委首先要反思的问题。 王永:我们想要做的是什么呢,叫有限监督,和有效监督。我们可能更多的是在源头在顶层设计方面做好监督。 来源:中国广播网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6/13/26353661_0.shtml
-
红会社监委今日将讨论是否重启调查郭美美事件2013-06-09今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将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包括是否将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等众多事项将被提交讨论。超过三分之二委员同意,重启调查案就会通过。 社会监督委员会秘书长黄伟民介绍,会议不对媒体开放,相关内容及谈论结果或将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此前已有委员透露,会讨论社监委的定位和职责。 对于郭美美事件重启调查的建议,最初是由社监委新闻发言人王永等几位委员提出,但王永坦言,在是否有必要重启调查的问题上,社监委内部存在很大争议。今日会上的表决将决定重启与否,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才可通过。 记者注意到,近日,红会社监委委员也备受网友质疑。知名爆料人周筱相继曝光包括王永、袁岳、黄伟民等在内的共计9名委员与红会有直接利益关联,在16名委员中,被曝光人数超过一半。尚未发现利益关联的只有白岩松、俞可平、迟福林等7人。 对此,委员袁岳表示,将在今天的大会上向委员会报告受质疑项目的合作情况。他更是公开声明,如有必要将辞职。“下一步到底要怎么走,相信很多委员都在思索。”委员王振耀也表示,公众要求社监委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如果社监委真的如此定位,很多委员可能无法留任,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还有自己的工作要做。”社监委章程提出一年开两次大会,在时间上给予委员充分自由,他才愿意担任委员。作为新闻发言人,王永认为,红会成立社监委来自我监督,是一种社会组织的尝试,他希望社会给予更多的宽容、支持和鼓励。(记者 徐晶晶) 来源:北京晨报 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gongyi/2013-06/09/c_124836847.htm
-
调查称中国青少年社区公益教育仪式化严重2013-06-09调查结果示意图 社区作为青少年社会化与再社会化的重要空间和场域,对于青少年公益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了解当前社区开展公益教育的现状,对推动社区公益教育发展,实现公益教育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教育研究所作为国内首个专门从事青少年公益教育研究的机构,于2012年5-6月组织研究团队就社区开展青少年公益教育活动的现状、支撑条件、影响因素和社区对公益教育的认识等方面,对北京市海淀区207个社区(181个社区居委会和26个村委会)进行了相关调查研究。 仪式化、组织化、政治化倾向明显 绝大多数社区或多或少地开展过青少年公益活动,但主要集中在社区劳动、环境保护、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等常规性活动方面,同时也开展一些诸如慰问演出、捐钱捐物等具有仪式性、组织化和政治化倾向的公益活动。 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的2011年,有94.9%的社区开展过青少年公益活动。从开展活动的频次来看,开展过1-2次的社区占40.1%,3-4次占41.4%,5-7次的占10.2%,8次以上的占3.2%,没有开展过活动的社区占5.1%。大部分社区在一年中开展过1-4次活动。从社区开展青少年公益教育活动的主题来看,主要分为常规性主题活动和具有政治化色彩的主题活动。其中,社区劳动、环境?;?、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是社区开展的常规性活动。调查结果表明,有74.5%的社区开展过社区劳动活动,73.9%的社区开展过环境?;せ疃?,65%和43.95%的社区分别开展过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活动。同时,社区也开展过捐钱捐物、慰问性活动等主题活动,但这些活动往往具有仪式性、组织化和政治化的倾向。 面临内外部资源条件挑战 在社区中开展公益教育活动具有一定程度的现实基础条件,但公益教育要扎根社区,仍然面临着设施、资金、专业化人才,以及志愿者参与、家长支持、与学校合作等多种内外部资源条件的约束。 从社区开展青少年公益教育活动的自身资源来看,社区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资金和专业人士,但总体情况不容乐观。首先,社区开展青少年公益教育缺乏专业化人才支持。从获取有效资料的151份有效问卷中发现,仅有12人获取了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26人获取了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分别占总人数的7.9%和17.2%。这个比例意味着大多数的社区工作者并没有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这对于开展社区青少年公益教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其次,从社区公益活动经费来看,来源渠道单一,经费支持乏力。研究团队发展、社区开展公益教育活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社区的经费预算,例如85.2%的社区公益活动经费来自于社区经费预算。但是,专门用于青少年公益教育的资金短缺,很少有社区为青少年公益教育列出专项经费。一位社区工作者说:“社区的经费非常紧张,前段时间我们想给孩子们搞个活动,向街道文教科申请经费,最后只给了我们100块钱,甭说发奖品了,就是连购买活动材料都不够。”最后,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薄弱,已成为制约社区开展青少年公益教育工作的重要影响因素。 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来看,在获取有效资料中,直接或间接与青少年公益教育相关的有社区服务中心、儿童服务设施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其中虽然120个社区设置有社区服务中心,然而据研究团队多次观察,这些社区服务中心大都场地不足、办公条件简陋。另外,只有32个和33个社区分别设置有儿童服务设施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50多个社区完全没有设置相应的机构。 从社区开展公益教育活动的外部支持资源来看,大部分活动中有志愿者和家长参与,但参与程度不高,与周边学校的沟通合作程度较低,缺乏互动性。调查结果表明,16.4%的社区认为所有活动都有社区志愿者参与,44.7%的社区认为大部分活动有社区志愿者参与,27.6%的社区认为一些活动有社区志愿者参与,另外还有5.9%的社区认为很少的一些活动有社区志愿者参与,5.3%的社区认为社区志愿者没有参加任何活动。家长实际参与社区青少年公益活动的情况不容乐观,仅有38.85%的家长有时参加,29.3%的家长偶尔参加,18.47%的家长很少参加,4.46%的家长从不参加,8.92%的家长经常参加。从社区在开展青少年公益教育活动中与周边学校的互动情况来看,44.1%的社区与学校有过偶尔合作,29.6%的社区与学校极少合作,16.4%的社区与学校从未合作过,而仅有9.2%的社区与学校合作比较多,0.7%的社区与学校合作频繁。父母双方有一方来参与和祖孙一起来参与是目前家长参与的主要方式,两者所占比例较高,分别为58.7%和27.1%。父母双方都来参与和都不来参与的各占3.9%。 三大瓶颈因素并存 缺乏资金支持、社区机构设施不足和人力资源短缺是影响当前社区开展公益教育活动最为主要因素,安全问题与学习成绩次之。 从本次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有89.2%的社区认为影响社区开展公益教育的主要因素是缺乏资金支持;25.5%的社区认为家长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是主要因素;34.4%的社区认为家长担心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是主要因素;63.1%的社区认为社区机构设施不足是主要因素;54.1%的社区认为社区工作任务太多,人力资源不足是主要因素;12.1%的社区认为社区缺乏专业化人才支持,社区工作人员不知道该如何开展是主要因素;2.5%的社区认为其他因素是主要因素。从这组数据来看,缺乏资金支持、社区机构设施不足和人力资源不足是影响当前社区开展公益教育活动最为主要的三大瓶颈因素。此调查结果进一步印证了“社区开展公益教育活动现实基础条件”中的调查结果,由此说明社区自身对制约其开展社区公益活动的相关因素认识比较清晰、准确。有意思的是,与学校认识不同,社区认为安全问题、学习成绩并非主要影响因素。 主体意识有待增强 尽管大部分社区工作者对公益教育概念认知程度不高,对公益教育责任主体认识比较模糊,但对社区开展公益活动对青少年成长作用的认识较高。社区对公益教育的认识与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公益教育在社区的实施与推进。 研究团队从社区对公益教育概念的认知与理解程度、社区对开展公益教育活动对青少年成长意义的认识、社区对公益教育责任主体的认识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社区对公益教育概念的认知程度较低,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社区占6.33%,非常了解的占3.8%,比较了解的占14.56%,了解一点的占75.32%。从社区对公益教育责任主体的认识来看,认为政府、学校、家庭、社区是责任主体的社区分别占38.85%、26.75%、18.47%和13.38%,还有2.55%的社区认为是其他责任主体。实际上,社区公益教育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学校教育为主导、以社区教育为依托的教育模式,家庭、学校和社区才是真正的责任主体。但是,仍有高达38.85%的社区认为政府是公益教育的责任主体。 当然,政府的参与对推动社区公益教育发展至关重要,但不是主要的直接责任主体。社区的这种认识偏差与我国社区“单位制”和“行政性”制度惯性所造成的社区自身功能定位错位不无相关,即社区往往把自己定位于完成各级政府机构交办的行政性任务,以及履行“补缺型福利”和“政府守夜人”的角色,而忽视自身对青少年公益教育所发挥的功能,自然认为这是政府的事情,政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社区对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在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性程度认识较高,38.9%的社区认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对青少年的成长非常重要,43.3%的社区认为比较重要,17.2%的社区认为一般,0.6%的社区认为不太重要。其中,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两项数据合起来高达82.2%。从社区认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应侧重在哪些方面培养青少年的认识来看,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社会责任感、社会交往、安全与健康知识、合作精神。82.3%的社区认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应侧重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 来源:公益时报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6/07/26203397_0.shtml
-
基金会应更多的支持民间公益组织2013-06-06雅安地震后,壹基金获得大量公众支持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公众在网络上看到壹基金亲力亲为做项目的过程,公众从感性上容易接受最直白易懂的做项目,而对基金会把钱再投到其他公益组织,则有雾里看花、难辨真假的感觉。 在公益事业较发达的国家,基金会的角色通常是接纳捐款,并通过甄选把款项拨付给专业的公益组织完成公益项目的一个平台。 目前鉴于中国社会组织管理注册过程较为复杂,有些操作性的项目索性注册成基金会性质,所以,中国不少基金会自身成为了操作实际项目的公益组织,这虽然不失为实现公益愿望的方式,但资助型基金会的减少,让境况艰难的公益组织又失去了一部分资金来源。 5月31日,爱佑华夏慈善基金会在上海与民间公司组织合作的一个救助儿童项目运行满一周年,理事长王兵在谈到基金会的角色时说:“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的现状并不乐观,筹款难是普遍问题,所以爱佑真正想做的,是想通过我们的项目,去扶持民间草根公益组织的发展壮大和成熟。”爱佑基金会是目前中国唯一以发布会形式公开年报的全国性基金会,并制作发布基金会的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便于公众了解基金会的信息情况。 基金会用信息透明项目高效获得各种社会资源的注入,再次将这些资源嫁接注入到民间公益组织,爱佑基金会的意义即在于此。 长远看,资助型基金会将是中国基金会的未来之路。而从这个角度说,壹基金募集定向捐款,不是直接用于弱势的个体民众身上,而是用于资助一个好的民间公益组织,无疑是一个更有价值的善举,而阳光、透明、专业是让基金会资助行为获得公众信任、发挥最大价值的不二法宝。 来源:京华时报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linian/detail_2013_06/04/26058699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