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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发展需“去行政化”盼不再被人钱事所困2013-12-20做慈善,需要专业的人用专业的办法从民间募集资金明明白白做,这是公益组织运作最起码的要求,但长期以来国内很多公益组织却很难做到这些。 “去行政化”何时不再“留一手”? 公益组织“去行政化”并不是一个新举动,政府、业界、百姓对此早已形成共识,近年来北京、广东等省份已率先在公益组织“去行政化”上做出表率,推动现职公务人员退出慈善组织。今年有了进一步发展,新制定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离退休后的公务人员确需兼任的,也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从“去行政化”的具体行动上来看,政府是采取了“先易后难”的办法。现职公务人员退出慈善组织难度较小,就先行一步,对退休官员大量在慈善组织担任负责人的现象,各地政府在举措上还是非常谨慎。 从记者的调查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官员大量在慈善组织担任负责人,已然成为国内公益组织“去行政化”的一大障碍。这些人员人数不多,但能量大,如何安排好这些人成为各地公益组织“去行政化”的一大难点。 今年新制定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内率先明确提出对退休官员任职公益组织进行约束,这是国内慈善专业化的一大进步。但是这个文件只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还留下了一些模糊灰色地带,而恰恰是这一点,很可能会使慈善组织的“去行政化”大打折扣。 对此,部分专家建议,各地政府在慈善组织“去行政化”的规定今后应进一步具体化,对想要任职慈善组织的退休干部,应按现代慈善标准严格要求,如任职慈善组织,今后首先需通过国家组织的社会组织工作师、会员管理师或劝募师等工作人员资格考试;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应公开参与招聘和差额选举;对于“以权募捐”和运用善款不妥的,要进行问责。 “以权募捐”何时了? 老百姓慈善捐款本应发自内心,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然而,这一法规在现实中却屡屡被无情嘲弄。现在国内变相摊派的募捐十分普遍,就在慈善风气较好的一些省份也会出现,如今年对上海市募捐情况的一份调查显示,上海人平均每年募捐次数为2.85次,其中被动募捐的很多。 被动募捐不仅伤害了老百姓的慈善心,而且对于接受被动募捐的慈善组织来说,长远来看也是有害的。它使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对之反感,谁也不会主动与之打交道。而离开老百姓的支持,仅有权力的持扶,还谈何发展? 现在有一些长期靠被动募捐生存的慈善组织也已认识到这个问题。东部一家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与政府关系好的国有大企业也开始反对被动募捐,企业老总会提出很多具体的慈善要求,靠关系拉善款的难度已越来越大。慈善组织要生存和发展,今后必须要靠培养公信力取信于民,靠权力、靠关系募捐的路已越走越窄。 不过想要改变“以权募捐”的现状,仅靠一些慈善组织负责人的内心反醒,是远远不够的。对此,一些专家建议,要从根子上解决被动募捐,需要国家从法律和制度上确保慈善不被权力劫持,对于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慈善组织,负责人应问责、组织应整顿。 明明白白做慈善何时成为“铁律”? 明明白白做慈善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多起慈善丑闻,使得老百姓对国内慈善的透明度充满了怀疑。他们开始前未所有地重新打量每一家慈善组织,重新确立对每一家慈善组织的信任度,这在今年四川雅安地震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4月22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捐赠活动的公告》,提出“个人、单位有向灾区捐赠意愿的,提倡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这是我国第一次在震灾中没有规定公众必须给谁捐款,而是说可选择公益组织捐款。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至少让所有的公益慈善组织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客观上,也让老百姓第一次可以用手投票对每个慈善组织打出信任分。 对比是明显的,在四川雅安地震首日,在慈善界有着较好声誉的民间基金筹得捐款1000多万,而近年被百姓不断质疑的红十字会只筹款10多万元。 正是有了对失去老百姓信任的恐惧,一些慈善组织才能把明明白白做慈善奉为“铁律”。对此,专家们建议,今后对于每笔善款的流向,必须加大各方面的监督,得多一些较真的人对善款进行穷追猛打的追查,同时政府也要出台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保证老百姓用手投票的权力,以及对弄虚作假做慈善的人的责任追究。 来源:凤凰网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12/20/32301841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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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和网络传播2013-12-19在公益营销及品牌建设培训环节,有十多年公关公司从业经验的讲师肖建辉现场抽取一名学员所在的机构,以之为例进行分析和梳理:一个NGO的运营,很多时候跟企业的运营模式是类似的,需要先进行目标群体的定位,之后进行战略规划,寻求建立品牌,再动员/招募合适的人参与进来,有一定影响力之后,再考虑小额募捐。 其中,机构定位、战略目标要折射到品牌建设的过程之中: 第一,品牌的建立是要在公众脑海中形成一个条件反射。比如“智同中国—广州同志中心”这家机构,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让同性恋议题进入公共空间,其次是把其主旨“因为爱情”和同性恋权益连接起来,之后再将同性恋享有平等权利扩展为人人享有平等权利的议题延伸。NGO从业者要有严密的逻辑线,让公众知道这家机构正在做什么,做事的效果会是怎样的?才有可能说服公众去选择你。这一过程就是品牌以及品牌背后隐藏的逻辑的建立,让公众形成思想上的条件反射,看到你的品牌,就能想到你机构的定位和战略目标。 第二,品牌建立的关键在于对过程的有效管理。成功的管理包括两个要点:系统化和标准化?;故且?ldquo;智同中国—广州同志中心”为例,机构服务对象的界定之一就是服务同性恋群体而不是异性恋群体。当然,还需要更多的细化来和其他机构区分,比如这个机构和同在广州的另一家机构同性恋亲友会就可以在目标群体上相互做区分。这些区分是让人知道为什么选择加入你。其次,在这个细化的过程中,一方面不断完善自己的标准,另一方面不断寻找自己的优势和短板。最后,机构的关键负责人要把这些全部定制好,并让团队每个成员都能准确理解,不然品牌就会在传播过程中产生偏差。当把机构相关的一切信息系统化和标准化,并在团队内部达到了高度一致后,才不会在让外界接触了解时出现信任缺失的状况。 经过上述两个步骤,机构就完成了初步的品牌建立。此外,系统化和标准化也可以用在机构管理上,对品牌传播大有助力,也使NGO在面临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遇到公共?;蹦芗笆?、有效解决。 品牌传播与?;? 进入互联网时代,随着传播媒介的变化,传播方式日趋复杂。尽管许多学者、咨询公司都有不同层面的分析,但他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交互性”,即在互联网传播中,公众不再是被动接受信息;此外还有“即时性”,包括公众接受到信息后的反馈,传播方可以立即获取。 在这样海量信息涌动、传播渠道多点至多面的情况下,对于NGO“利”方面很明显:可以实现小成本“借力打力”的宣传推广;但“弊”方面也十分显而易见,NGO、尤其是草根NGO,原本弱小,也因公益行业整体发展不成熟而面临着公众的考验,如在传播和面对?;庇写聿簧鞯牡胤剑锌赡芑岣勾此鹗?。分清利弊,针对这两方面可以做相应的准备。 “借力打力”的宣传推广方式属于主动出击,可选择的渠道非常多,传统媒体和网络中都有很多方式。但交互性的特征也许可以给NGO在网络传播中合理分配工作提供参考,如主动出击可占传播推广工作的40%,60%的工作更多集中在防守——建立有效的?;赜被粕?。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rdquo;是个单纯的负面词,觉得它代表的是“负面事件”以及事后“作秀”,这样的意识很容易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事实上,品牌传播也是伴随在?;氐墓讨械模绻苡行вΧ?,在?;厥北硐殖霾剩踔劣锌赡?ldquo;化腐朽为神奇”,何乐而不为呢? 结合进入公益行业前后我观察到的相似事例,加之协力营中肖建辉、宋志标等老师的指点,我认为NGO在应对公共危机时必须遵循几点: 1、基于品牌管理的内部管理 首先,对于机构成员的内部管理。 管理成员的方式很多,但基本上都避不开一点:员工应对机构高度认同,言行与机构的价值理念相一致,个人不代言机构,遇到?;毕嘈挪⑴浜匣沟拇?。在我以前多次的?;卮碇校饕惑裢驮谡飧龅胤?。而这也是整个过程中最不可控的环节。 试举例:公众在不明真相的时候,针对机构、甚至对自己或工作伙伴发出措辞激烈的质疑时,你是否能沉默? 具体到不同的事例,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手法,但是共同点都是一样的:个人以沉默为宜。如果公众质疑是针对机构的,必须机构层面去澄清;如果危机是由机构的某一位成员引起的,本人在和机构沟通后达成一致口径时,再同时以个人及机构两种身份分别公开澄清,不能互相代为发言。 以上问题涉及到网络传播中的工作伦理,特别是个人账号和机构账号之间的界定,建议参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年分享的《路透社<网络报道守则>主要内容和要求》[1],这里就不赘述了。 其次,关于危机公关,机构应事前建立基本的应对机制。 在对接媒体、应对公众时,指定一个固定的代言人。代言人作用是什么?TA代表机构发声,并且在公共?;录⑸保苯咏庸芏酝馔乒忝浇榈牧纾旱缡犹?、电台、纸媒、网媒(含微博微信)。所有以机构名义对外发布的澄清公告以及对公众尖锐疑问的即时回复,都必须得到TA的最终确认才可发布。 如果一些机构有充足人手专事传播推广,可以事先建立一个媒体小组,每个推广渠道都有相对应的管理者,每周定时碰头或者一起办公、随时交流信息,训练出这个小组对公众事件的足够敏感性和统一判断。一来可以让很多事件在进入公众视野前就得以消解,二来,即使无法消解,至少在?;⑶靶闹杏惺?,不至于因为瞬间爆发的事情惊慌失措,而是提前做出准备。 2、?;刂械?·12·24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危机公关的反应时间遵循“2·12·24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事情是否可以查实、准备好相应材料,并在2小时内公开?这个公开的标准是“一锤定音”。比如在今年甘肃定西地震中,甘肃省红十字会被质疑捐往灾区的矿泉水单价过高,虽然发出受质疑新闻的中国红十字总会官方微博账号迅速反应,但因为第一次回应时没有注意细节(比如捐赠方的定价发票、捐赠方的实际瓶数及毫升数等没有写清,微博中也并未注意提供有足够像素及清晰度的照片等细节),未能马上解答公众疑问,反而掀起了公众的负面转发兼吐槽。虽然事后再发一条微博清晰说明,但是为时已晚,第二条微博的转发量远远不及第一条,负面影响几何层级递增以后,已经难以消减。所以,在公共?;Χ岳?,没有办法做到“一锤定音”的应对,就是一次失败的应对。 2) 确认在2小时内不能完成“一锤定音”,那么要在2小时内承诺12或24小时内回复本次事件。需要注意的关键也是,要做到“一锤定音”。 3)如果事件事关重大、影响深远,不是24小时可以回复的。那么就需要在24小时内告知公众,成立独立工作组(或邀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跟进,每24小时(即每天)公布一次最新近况。 4) 机构立场需要确认:及时反馈,开诚布公,暂不认错。“及时反馈”就是前面说到的“2·12·24原则”,“开诚布公”也比较好理解,但“暂不认错”是什么意思?并不是死鸭子嘴硬,而是事件爆发时未必能马上弄清事实,为避免后续发展中出现言论上的“前后矛盾”,所以需要“暂不认错”只道歉。 5)如在某个议题上出现错误应对,机构可以在诚恳致歉以后,以实际行动推动该议题的深入讨论、梳理行业伦理乃至新规则等,以“知耻而后勇”的态度作为后续跟进。此外,在公共?;囊幌盗杏Χ灾校晕⒉┪?,如果在后续的反馈中,70%以上的粉丝可以接受或理解,就算是成功完成这一次?;亍? 3、?;氐拇ス讨?,NGO与媒体之间的关系 像宋志标所说,媒体也有自己的属性,甚至就像一头怪兽,要不断用信息喂食它。在传播方面需要如此,遇见公共?;本透枰岷险獾悖欢系赜糜行畔⑷ビΧ?。 反过来说,危机公关对于很多机构来说其实是一次很好的契机。很多草根机构辛勤耕耘多年,所在领域仍然没被公众所了解和接受。媒体出于自己的媒介属性,有些时候难逃“标题党”的嫌疑,揪住一件NGO没有及时澄清的问题不放,形成公共?;?。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往往能让这个话题、这个领域、甚至一些相关的草根机构都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扪心自问,在这一刻,我们准备好了吗?我们曾经做过什么工作?我们的工作伦理是什么?我们的工作和公众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如果公众想了解更多、参与进来,我们可以提供什么渠道和方式?……因此,面对公共?;?,NGO应转换思想,化?;趸欣碛芯莸慕率党氏殖隼?,并借机推广自己的理念,增加或加深公众对自己品牌的印象。而不是一直藏在深闺无人知,当被事件推着出现在公众面前,又很委屈:你们怎么都不理解我们? 所以我一直认为,?;乜梢钥鼓诓抗芾砗土鞒淘俗鞯奶趵硇?,甚至可以就此推断出内部的工作效率。 网络小额募捐,也是品牌传播 当机构或者个人行动者的品牌已经在受众中拥有固定的形象,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就可以系统考虑小额募捐了。 诚然,当前绝大多数民间组织尚无公募资质,但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募捐为草根公益者打开一扇新的大门。民间公益组织、尤其是草根机构近年常用的募款手法之一,是以网络义卖的形式去筹集资金。 然而,电商,比如淘宝店的成本有时未必比实体店低。除了专门为筹款而设的虚拟商品之外,草根机构的义卖筹款中,牵涉到更多方面的成本:专业团队支持的设计、物流、仓储、客服售后、市场推广等。 既然开设了淘宝店,那么机构首先可以考虑,自己的产品如果去除了“公益”这个标签,是否能作为一个商业产品在市场上竞争?暂时不能的话,也建议以此为目标??头酆罂梢远敝驹刚卟斡耄锪骱筒执⒖梢栽诤笃谘罢腋笠岛献鞯目赡?,机构首先应当重视的是专业的设计以及专业的市场推广。 从产品的外观、功能到最后的推广海报,都需要专业设计,然而很多草根机构自己开设的淘宝店,产品明显并未经过太多专业设计。可能这几年“粗糙”的产品带上“公益”俩字,仍然是行之有效的网络募捐手段,但是过几年呢?举个具体的例子,我在香港中环的人行天桥上买过一个手工袋子,由在NGO里受过培训的智障人士手制。那袋子之所以吸引我,首先在于摊位上就能看到风格明快的海报;其次,我看中的那一款可以供上班族装午饭饭盒,有实用性;第三,产品细节也能打动人,其挽手不是普通的双耳型,而是单条的“丁”字型,袋身分为两部分,底部是蓝色的加厚布料,耐磨,主体则是白底麻布,上有手绘的猫咪水墨作品,寥寥几笔、逗趣可爱。这样的设计,只要价港币46元。无论是出于捐助的目的还是只为自用,我当时都十分爽快地付款,并且在过去三年多里几乎天天使用,直到今天仍然十分喜爱,我也相信,这样的产品设计即使在商场里售卖,也一定是受欢迎的。 专业团队支持的设计,决定了产品给人的第一印象,这也是机构品牌的增值所在。专业的设计团队,还可以在原有优势上挖掘到更多资源,比如手工钩花的产品,除了钩零钱包和杯垫,是否可以定制方式钩出购买人名字或姓名缩写?比如十字绣的产品,也可以定制方式去绣宝宝出生的脚印或手掌图。在原有的产品优势上,更加细化,以商业的思路去琢磨买方市场,亦即:让购买的人,认为买得物超所值。 与此相结合的,还有专业运营的市场推广。 我曾经观察过两个产品类似的淘宝店,两家都以云贵山区妇女的手工产品为商品进行淘宝销售,草根NGO这家从设计到推广都十分顺畅,但是对比商业机构所做的那家店,仍然有非常明显的差距,分析之后,我认为原因还是在于市场推广的切入角度。 商业机构运营的那家淘宝店,负责人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文艺的女青年,她用很多符合目标消费群体的语句去解释公平贸易,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定价,并且拍摄了很多唯美的产品制作地的图片(包括一些该地区的历史溯源)。而这一系列的准备,都是为店里的所有产品埋伏笔。每一个产品都在这一基础上做了相应的文字美化,随后设计上也依据相应的风格(比如使用了这个地区某个少数民族的图腾作为印染元素)。而草根NGO的那家店,设计虽也算是有特点,产品外观不错,但只是一些干巴巴的机构介绍,远不如商业机构运营的那家店有吸引力,加之淘宝客服、微博更新等响应速度跟不上,造成虽然产品的工序比商业机构所经营的产品工序多,但相同单品(以iPad套为例)的单价可以相差60元人民币以上,而且商业机构所经营的产品明显更受欢迎。 公众、尤其是网络受众的心态是十分喜新厌旧的,曾几何时,官方向公众募捐是不难的,现在呢?曾几何时,只要是打上义卖标签,就能得到收益,现在呢?在现有渠道深耕细作时,更有预见性地做产品规划,首先可以尝试的,就是借鉴商业运作的模式和思考逻辑。 融合在品牌建设中的思考 草根机构最头疼的问题不外乎两个:人、钱。有了品牌建设,才有可能撬动更多的资源。 曾经有位互联网新锐调侃,腾讯这只庞大的企鹅体现了中国现在固有的商业思维,并且以它的成功,固化了这种模式:要成功就要垄断行业的上、中、下游,但对广大NGO来说,这显然不现实。NGO除了从效果和价值出发,更应考虑的是和其他伙伴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和公益生态圈,从自己机构的定位、服务人群、使命等方面综合考虑,我只做什么、不做什么,我需要的上游是什么、下游是什么。前面提到的,设计、物流、仓储、客服售后、市场推广等,无一不需要社会资源的广泛介入,也需要在公益行业里切割不同的功能板块,让不同的机构参与到同一个产业链里,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只有“做小”的心,才有可能“做大”、真正稳步发展起来。 其次,当前草根的网络募捐还是小打小闹,如果真的放开向公众募款,或者网络募捐发展越来越快,我们的准备足够吗?针对目标群体和潜在群体的行为调查,所有捐款人的资料建档,服务对象的数据收集、分析,专业的策划、执行团队(甚至包括公益组织尤其是服务型组织,怎样讲好一个故事)……都具备相应的基础了吗? 根据协力营培训中吴佳霖老师提供的调查数据,当前NGO募捐来源的比例跟商业营利的构成是类似的,基本遵循着“二八原则”,即20%的捐款是由80%的公众捐赠的,80%的捐款则来自20%的“大客户”。这样看来似乎抓住“大客户”才是正理,所谓20%的“大客户”,是机构进一步发展和不断壮大的基础,是获得稳定资金的重要来源,让机构运作进入良性循环的前提。然而,小额募捐虽然看似投入大、收益相对不高,但这是塑造品牌影响力的领域,机构要健康发展,也一定要坚持做小额募捐,使机构保有一定的品牌熟悉度和中坚的“粉丝”。 20%和80%没有谁先谁后,只有自己在过程中才能逐渐把握到边界:愁资源的时候痛苦,有资源的时候更痛苦。怎样运用好取决于你的积累,也取决于你的思考。最终也是最重要的,还是行动,要不断尝试。 小结 对于想做好的NGO而言,政府或企业的工作可能更简单,它们以行政指令或利润为导向,以完成任务、赚钱为首要目标,模式单一。NGO的复杂在于,它以使命为导向,在政府与市场的夹缝间寻找生存空间,服务于单纯依靠行政指令和商业利润无法顾及的社会议题。NGO能向商业借鉴的,是其有效、专业的工作手段和思考方式,做得和企业一样甚至较之更专业,是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之一。 来源:中国发展简报 原文地址: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qikanarticleview.php?id=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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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家]三中全会之公益意义2013-12-18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公益慈善行业的意义,从专业角度去解读,完全不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经济领域的意义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意味着社会组织将有更蓬勃的发展空间。图为2010年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推介展示会。 多位一体地解读《决定》 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谈到公益慈善行业时提出一句话:“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对此,我们不能表现出悲观情绪,认为三中全会把慈善定位为扶贫济困,范围缩小了。 这其中有一个解读的方法论问题,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来解读。正如《决定》首先强调的,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慈善事业的根本宗旨。同时,我们应该从全局解读,不能就一个问题,自己把自己缩小了,你跳出去解读就完全不一样?!毒龆ā繁局式驳氖侨娴母母铮婕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 提及社会组织最多的是第48小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其中有六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原则,延续了十八大第一次提出的“政社分开”,以及“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方针;第二是开放公共服务的空间;第三是志愿服务组织,而志愿服务是慈善事业的基石,所以才把这个单独做一条来提;第四是行政脱钩的问题;第五是放开注册登记的门槛;最后提到了放开以后加强管理的问题。 对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一条,我们在解读时会发现,这一次是前所未有地提高了社会组织在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这在以前的任何文件中都是没有的。我们不能只停留在社会层面的概念,必须多位一体地去看。 关于政治改革的条文里,包括第8大条“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强调“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而且,人大的工作也提到,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这里面特别强调一点,“构建协商民主体系,拓宽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这样,社会组织就参与到整个国家政治法律生活了。 文化方面,第11个大问题“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决定》提到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这里面也包括扩大政府资助和文化采购,就是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无论文化遗产的?;?,还是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的建设等,都是很多公益慈善组织在做,比如今年黑石集团对清华大学3亿美元的捐赠,就是用于中国文化和国际的交流。 社会事业就根本不用讲了?!毒龆ā防锕赜谝搅?、卫生的条文提到,“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可以办医院。 我认为,中国慈善的成熟有两个标志。第一是老百姓在制订家庭年度支出计划时,有用于做慈善事业的开支计划;第二是公益慈善组织办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达到一定比例,这样一个国家的慈善事业才算成熟。 《决定》里有关生态方面的条文比较少,我也问过一些参与起草的生态方面的专家,他们认为不能抠条文,要看大势。包括参与起草的发改委、生态文明领导小组的重点是强调政府的作用,事实上,最近有一个中办、国办关于生态文明的意见,其中提到两点,一是政府和生态环保组织形成合作关系,二是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慈善事业某种意义上是第三次分配,在收入分配这个层面肯定要“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但是慈善远远不止是第三次分配,扶贫济困是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外延更大,但是在调整收入分配这个环节,只能描述这方面的“扶贫济困”。 因此,不能笼统地看一句话,还要进行很多解读。信号已经释放,锣鼓已经敲响,戏要怎么唱,我们这个行业要形成一个朝野呼应的格局,公益慈善行业必须出声,对决策进行响应。当然,改革有破有立,有很多利益固化的东西,如果我们这个行业呼应,可以促进行业改革进步。 政府购买服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这次改革中间,除了提升整个公益慈善的作用,放开门槛,另外一个层面是政府的开放,“开放公共服务空间”与“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配套,是最大亮点?!毒龆ā范陨缁嶙橹闹С至Χ仁乔八从械?。某种意义上,这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公益慈善行业的意义,从专业角度去解读,完全不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经济领域的意义。 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某种意义上,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包括民营资本承担非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很多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放开门槛后,社会组织可以办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博物馆、图书馆。 我们实现了放开公共服务空间,再加上加大购买服务的扶持力度,意味着下一步社会组织有很蓬勃的发展空间。 关于收入分配,有一条提到“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的发展和其他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其中大家说得最多的问题是税收优惠政策。这次涉及很多。第一,作为捐赠人免税的问题,第二,哪些组织享有免税资质。 一是额度,二是种类,包括捐钱、物资、物权、不动产。这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当你在进行股票捐赠的时候,是一种捐赠行为,但我们往往把股权的变动,从证券层面解读成交易行为,要交所得税。打个比方,我有辆汽车,我把这辆汽车捐赠给你,有所谓的过户税,这个税收不完善,导致很多人想捐不敢捐。 另外,要捐赠给免税的组织,不是捐给任何组织都能享受免税。这个层面上讲,国外也是如此,不是所有组织都有资质。但哪些组织可以免税,我国一直没有成文的法律,只有政策条文在规范这些事情。特别是民非的捐赠免税,一直很难办,都有待进一步改革解决。 改革要有冒险精神 《决定》里面信息很多,但是有两点,我要特别强调。 第一,公益慈善的改革要有冒险精神。所谓冒险精神,《决定》多次提到解放思想,比如“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比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比如“要敢于啃硬骨头,要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这些话都是很革命性的。中央讲你们要大胆改革,改革必须要有冒险精神,包括要改革落后的机制,有很多东西要敢于突破,包括很多现有的法律,不要等待,你要推动他,改革的执行者要有冒险精神,我们慈善组织也要有冒险精神。第二,《决定》提到“宽容改革失误”,为什么鼓励冒险精神,和这个是一脉相承的。要宽容失败,哪怕错了也不要紧,但一定要大胆改。 这两点,既是公益慈善行业改革的需要,也是整个改革的共识。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些改进空间。 第一,整个《决定》还没有形成关于公益慈善的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或者至少不太明显。慈善、公益、慈善事业、公益事业、非营利事业、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这些词全部出现了,各个部门起草这个条款,在这个层面上没有统一。整个公益慈善改革本身的理论体系建设是很重要的,理论体系还待完善,才会出现这么多用法的不标准。 第二,《决定》里的提法很多比较笼统,这个倒是不可能太细化,所以怎么具体落实和深化,有待各个部门去做,既涉及到登记主管机关民政部,也涉及到税收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涉及到所有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部门,包括政治协商层面,如人大、政协、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民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各个行业要再进行细化,因为涉及层面太多,整个改革怎么开展,我们希望各个部门再深化一下,出一些细化条款。 《决定》里提到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的四大类组织包括社区类的组织。比如,“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这就有一种政策改革的引导作用。现在大量组织的活动范围以城市为主,深入到基层和农村的特别少,《决定》鼓励社会组织到农村兴办事业,这是一种倾向,社会组织在这些地方才能生根。社区是我国最基层的一个单位,包括城市的业委会、居委会、农村的村委会,总之,只有扎根社区才有生命力,社会组织建在基层会有很大力量,社会组织进去了,才能做出很多模式。我一直认为,中国的公益慈善之所以不发达,就是因为社区组织没建起来,高楼大厦没人气。只有社区人气,才有生命力。 美国整个政府是建立在社区组织的基础之上的,我们原来也有,比如以血缘为纽带、以宗祠为基础的家族势力,也承担着社区的功能,也承担着包括公益慈善和文化的功能。制约公益慈善行业发展的很多问题,这个真正实行下去会有很大的变化,不是慈善一个行业能解决的,是政治体制的大改革。 慈善改革要向经济改革学习 中国有法人,商业组织有公司法,社会组织没有。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很多,大家讲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第一是双重管理门槛,第二是注册资金的门槛,《决定》里面没提。 我们要向经济改革学习,《决定》里关于公司、企业的注册登记制度有很多条款,包括“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三中全会前后,实行了注册企业不要资金。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可以取消的话,我们做慈善就一定要吗?200万元就把所有的基层社区都关死了,这是一个很要命的问题。这次可以借这个势进一步改,最终以多少资金为主,肯定是要降,至于要降多少,大家可以讨论。 《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我认为这是公益事业的基础,因为公益事业是建立在私有产权的基础上。私人私有财产捐出来,前提是有私有财产,对这些领域的东西要去解读。 这次的改革有几个方面,比如,经济改革最关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理论上的突破,我们公益慈善领域怎么学习?这是涉及公益慈善管理的改革。这次改革还讲到,“坚持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形壁垒”,我们慈善领域的一些公募组织和官办组织涉及很多问题,也存在着垄断和特权,如果把这种精神移植到公益慈善领域,官办慈善机构的背景都可以消除。 这三个平等的实现也许指日可待,只要我们有了这种意识,大家人心所向,才能形成一股力量,形成上下一致的心态,才能改革,才能推动。如果我们不为改革鼓掌、叫好,那是没有希望的。 刘佑平: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 来源:慈传媒 原文地址:http://finance.takungpao.com/q/2013/1217/2112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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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问题2013-12-17近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发挥牵头作用”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机制、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内容。 明确牵头处室 《指导意见》规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在12月11日举办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专家研讨会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指出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不仅需要对公共服务进行细分,还要界定购买主体作用,对购买方式进行深入研究。 《通知》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财政(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牵头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财政部门要尽快明确牵头处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尽快明确牵头司局和责任处室,积极支持配合财政部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并主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工作。 “费随事转”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指导意见》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并确立了“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 “费随事转”就必然涉及到当社会组织成为承接主体时,原有相关事业单位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此,《通知》强调“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相关改革的衔接,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改革的政策措施,实现‘费随事转’。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坚决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的‘两头占’现象发生”。 指导性目录动态化 《指导意见》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 这一原则性规定如何细化,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具体应该是什么,《通知》提出:“坚持突出重点,稳妥有序推广。要结合实际,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并主动提出购买服务的内容和事项,精心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对于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看得准、拿得稳的先推下去,一时看不准、有疑问的要深入研究,条件成熟了再推进。要通过购买服务,推动政府简政放权,防止“大包大揽”。要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防止“卸包袱”,将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向市场。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和目录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根据经济社会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公益时报 原文地址:http://www.gongyishibao.com/html/zhengcefagui/5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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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长李国立:年内将选100NGO实践去行政化2013-12-1312月5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将试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并完成已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与原有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同时,至2014年1月前,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100个左右的单位试点与行政机关脱钩,力争到2015年底全国性和地方性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李立国表示,第一方面,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即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目前,“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在全国和地方各级层面都在逐步试点。” 李立国透露,已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与原有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存在过渡期,民政部正在按程序修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下一步还将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将按照修订的条例完成原有社会组织的过渡。 -第二方面,在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上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下放权限。民政部已提出,将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同时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的登记成立的审批权,从省级民政部门下延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第三方面,要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在2014年1月前,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100个左右的单位试点。在试点基础上,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到地方各层次行业协会商会,都争取在2015年底前实现真正脱钩。 李立国还表示,凡是能够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管理和服务事务,应通过竞争性选择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民政部将用中央财政资金,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此外,民政部还将完善对社会组织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事情,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不仅不干预,而且还要提供公共服务”,李立国强调,今后,民政部的工作重点是“制定和实施政策,公开、公正地用好政府资源分配的杠杆”。 来源:环球网 原文地址:http://hope.huanqiu.com/domesticnews/2013-12/4647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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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怒波:慈善是一种情怀 不是赎罪2013-12-12谈资本主义:新教伦理走到头了,未来出路在东方 谈文革:不光是道歉,要进行意识清理 谈文明:民族和谐相处是重大问题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杜维明先生认为目前中国没有儒商,据你看,儒商的出现将是大势所趋吗? 黄怒波:希望是。希望中国能提倡儒商理论,但一定要研究儒商是什么,千万别把胡雪岩当成儒商。我们都在往儒商的方向努力,这也是走向儒商的必经过程,应该提倡。我认为,新教伦理已经不能涵盖现在的资本主义世界了。金融?;っ髯时局饕逯贫炔皇峭昝牢奕钡模嬖诤艽蟮娜毕?,它不能抑制人的贪婪,反而导致人越来越贪婪,这就产生了总体性的危机。过去没有恐怖主义,现在遍地都是,极右翼都在起来,生态危机也无法避免。人类越是发展就越是在消灭自己,这是一个现代性的困境。中国的市场经济也是跟西方学来的,那么,人类该往哪里走?走不出来。我们从哪里寻找出路?我觉得应该回到儒家的伦理,重新理解仁义礼智信。西方的新教伦理已经走到头了,这个体系不能支撑下去了,一定会在东方找到出路。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这也就是尼采所说的“以非现代性的眼睛考察现代世界的一切”。 黄怒波:尼采一直讲超人,到了熊彼特那里就是指企业家,资本主义的精华就是企业家。熊彼特的破坏性创新是从尼采的毁灭性创新发展过来的。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现在这一代企业家都是熊彼特式的企业家,但是在动物性一面和人性的一面,要回到儒家的伦理上来。这应是东方给人类提供的精神范本。 儒商不一定非得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只要有天下情怀,就是儒商。我们不光要理性,还要回到感性上来。所以对于启蒙,第一不能简单否认,第二不能不清理。现在很多人,像秦晓就说启蒙万岁,这是很幼稚的。在中国怎么启蒙,后果可能就是强权。所以要回到道德上来,儒家的东西可不是强迫的,它不是法治,是伦理,是解决精神问题的。把市场经济的制度和儒家的伦理道德结合起来,这可能是人类的出路。所以我提倡儒商。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这是否意味着西方商业伦理已经走不通了? 黄怒波:西方的企业伦理是不行的。举个例子,现在,我们读商学院的案例都倒掉了,哈佛商学院的案例基本都不能用了,因为那些大企业都倒闭了,作恶的也都是他们,这说明他们失败了。我们可是学着他们成长的,学的就是他们的案例。现在,老师都死了,我们怎么办?说明他们奉行的价值观出了问题,就要回到我们自己的价值观。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在中国历史上,你认可的儒商有哪些? 黄怒波:我的结论是,除了子贡没有儒商。商人的前提是,必须有市场经济,商人是自由的。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处于战乱,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那时的商人是自由的,商业靠市场。所以子贡是真正的儒商,但后来的商人就都不是了,都是官商勾结。 从秦朝到清朝,比如盐的经营都是国家规定的,所以那时没有市场经济,也就谈不上商人,更谈不上儒商。像胡雪岩、盛宣怀等人,都是官商勾结,都有几品顶戴。真正的儒商出现,只有现在,因为现在是市场经济,在这个背景下才有可能出现真正的儒商。儒商不可能出现在体制里。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据你了解,从“土豪”向儒商转变的多吗? 黄怒波:企业家当中也有很多人在回归文化。我为什么要提倡儒商?我希望我们这一代企业家能够回到商业伦理上来,探讨当下中国企业家下一步的责任,而不光是挣钱。我们是从旧体制出来的,又是改革开放的直接受益者,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股东利益第一,照我说,应该是社会利益第一。我们这么过来的企业家群体,都应该变成儒商。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接下来,儒商的出现,会有多大的规模? 黄怒波:儒商的标准是相当严格的,中国能出几个就不错了。 痞子文化会一代代遗传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家以慈善为平台参与社会、推动社会事务,你怎么看企业家的推动力量? 黄怒波:像中国的企业家做这么多慈善,但有意识做慈善的国家真的不多。西方国家的慈善是靠制度,比如说,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企业捐赠反而让其利润更大化,因为过了这个度,税就可能是90%,所以必须捐。你要是不捐,你的税就很重。不客气地讲,西方的慈善是社会制度设计的结果,也是平衡社会财富的办法,西方社会是完整的社会。中国的苛捐杂税是搜刮老百姓财富的,中国社会从来不让民间富。所以现在刚富起来,问题都出来了。下一步要收遗产税,再收别的税,让你富不起来。中国什么时候民间富过?没有。所以还不如向西方学习,用一个好的社会制度让民间的财富平均化、公平化。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这就限制了企业家的创新和对慈善的热情。 黄怒波:对。但是反过来说,中国的企业家,即使遇到这么多困难,还自觉地在做慈善,真的挺不容易。我们一方面为能不能活下去,天天在斗争;一方面不停地在捐钱、做慈善。中国这一代企业家的情怀真的很深,很多人说做慈善是赎罪,不对。我们这代人是从那个体制过来的,都受过苦,跟着国家受过难,所以现在会下意识地说,我富了,我得感恩,还给社会。普遍都是这样。 但到下一代企业家,就未必了。他们做慈善,当然也有社会责任的因素,但是没有情怀。我们这代人有天下情怀,在中国企业历史上就是一个标杆,以后的人不会再有我们这代人的情怀,他们是商人,是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 你想想,我们多难啊,多少人惦记着我们的财富,多少人惦记着干掉我们。你看“打黑”,一打就打掉多少人。现在知道打冤了,但是财产就算还回来又能怎样?一个企业已经完了,甚至被杀掉了。应该说,这个时代的这代企业家很了不起,他们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慈善基金。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你曾经提到,中国的企业家有“文革情结”和“文革基因”,为什么这么说? 黄怒波:我认为现在是后文革时代。现在社会的戾气都是来自文革,我们都领教过,我也会用。文革的一个特点就是没有法治,走极端,人人都不安全,人人都是敌人。现在社会还是这样,为什么?因为文革把我们所有的价值体系全部摧毁了,留给我们的印象就是,谁横、谁不要命,谁就是胜者。所以整个社会没有秩序,不排队、不养老、人和人之间斗争。当然这其中也有现代性的因素,但主要还是文革把中华民族固有的东西全部消灭掉了。 中国这100多年是消灭中国传统文化的。从清末开始,民国开端也在消灭传统文化,“五四运动”彻底打倒儒家,抗战后到文革,都是在清理儒家。所以现在儒教的复兴有它的重要意义,但是如果不清算文革,这个槛就迈不过去。只有整个社会从心灵上、从民族的罪恶史上清算,我们才能意识到过去真的有罪,对历史、对民族的文化有罪。那时我们才能重新出发,否则就做不到。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近年,很多商业竞争都不再按商业规则进行,作为企业家,你的观察是什么? 黄怒波:你看三一重工和中联重科,是斗到人和人了。这已经不是商业性的竞争,他们把媒体弄进来,互相攻击。这是文革做法,不在乎法治。如果西方的企业家这么做,企业早就倒闭了,因为有法的限制。但中国的企业家没有法的概念,想骂就骂,各有各的阴招,这代人就是这样。但这样传达给社会的,就是很坏的东西,年轻人看到这种痞子文化能够致胜,就会一代代遗传下去。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就像胡雪岩的官商文化一样。 黄怒波:对。胡雪岩给我的印象太深了。1990年代,我刚经商,就如饥似渴地看有关胡雪岩的书,觉得他太了不起了,还能这么经商。其实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只是迷恋权力。说到官商文化,有多少人能跳出来的?可到现在还都在这么走。 左宗棠倒了,胡雪岩就倒了;李鸿章倒了,盛宣怀就倒了。现在的情况跟当时完全相同,一个高官倒掉,多少企业家跟着倒掉。现在已经有多少首富被抓起来了。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你认为中国企业家正在经历“由富到贵”的成长过程,但是文革情结的存在,如果不去除,他们能实现由富到贵的转型吗? 黄怒波:如果这个关迈不过去,他们就转型不了。所以得有意识地清理,这不光是道歉的问题。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这种清理更多的是个人行为还是国家行为?最近有些个人公开反思自己的文革罪恶,例如陈毅之子陈小鲁。 黄怒波:应该是国家行为。我出过一本诗集,是写文革记忆的,那是血的记忆。最近很多人都在反省,陈小鲁讲得更多一点,但我认为他的意义就是忏悔道歉,因为他是直接作恶者。清理并不是否定自身,因为只有更自信了,才会忏悔。 超越文明冲突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继登山之后,你又开启了宏大的“21世纪人类脸谱行动”,首站是德国。在考察世界文化遗产的同时,你也在做文明的比较思考。近年中国有一些声音呼唤文革,如何从与德国的比较看这股声音? 黄怒波:德国清算了纳粹。跟德国人一提纳粹,他们就反感纳粹,为什么?他们的民族一直在不停地提清算纳粹。我们国家呢,文革谁去清算?文革不清算,这个民族就没有未来。所以我们要学习德国,如果不清算民族罪恶的部分,这个民族就是不干净的。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二战后的德国分裂,然后统一。香港已回归中国,台湾和大陆的统一也应是必然的事情。从德国的分裂与统一来看,中德有哪些相似点? 黄怒波:东西德统一以后,彼此心里的隔阂很大,现在60%的西德人不去东德,没去过。为什么?因为心里的对抗。新纳粹主要在东德,在德雷斯顿这样的地方,10%的选民都是新纳粹,排挤外国人。所以东西德两个国家即使统一这么多年了,民族的分裂仍这么大。再回到中国,看看我们跟香港的关系,同样是差距和隔阂越来越大,而不是缩小了。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犹太人曾经遭到德国人的排斥,直到纳粹的屠杀。你怎么看那一段历史? 黄怒波:不光是希特勒,欧洲也一直排挤犹太人,这是传统。为什么排斥犹太人?从宗教开始,犹太人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犹太教,不想被纳入基督教,这种思想根深蒂固。因此犹太人被基督教看作异教徒。另外,基督教认为耶稣是被犹太人出卖的。当然,最关键的原因还是犹太人勇于接受排挤,在哪个地方受到排挤,他们就自建社区、集中生活,对教育等方面的要求都高,所以它的民族素质就高,区别于国家内的其他民族。犹太人会经商,在哪个地方都是最有钱的群体,成为了历代欧洲国家的掠夺对象。比如英国驱逐了犹太人三四次,国家鼎盛的时候,他们把犹太人赶走,资产没收;国家衰弱的时候,又把犹太人请回来。希特勒排斥犹太人,则符合德国民众的需求,所以他的当选率很高。人类是很狭隘的,对其他民族就会排斥。反过来看我们国家,我们要重新思考跟少数民族的关系、跟少数民族怎么相处。可能我们都认为他们落后,但他们也认为我们大汉民族落后?;乜蠢?,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是重大的问题,超越了文明的冲突。 现在社会的英雄就是企业家,这也是为什么企业家地位高的原因。儒商应该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文化代表。虽然绝大部分企业家成为不了儒商,但是企业家们真的都在往儒商的方向努力,都在思考研究儒商,都在升华。 来源:中国慈善家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12/12/32059796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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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立:六项举措激发社会组织活力2013-12-1112月5日上午10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介绍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1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介绍了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和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必须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发布会上李立国表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着眼于加快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支持社会组织在各领域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他还同时指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需要采取的六个方面措施。 1、四类社会组织可依法直接登记 在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方面,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 从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又交付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到这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都明确提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管理。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在全国层面和地方各级层面都在逐步试点和铺开,有序进行。 同时,已经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与原有业务主管单位脱钩要有一个过渡期,所以民政部正在修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下一步还要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将按照修订的条例依法有序完成原有社会组织的过渡工作。 2、取消不必要的登记管理审批 在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上,要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下放权限。民政部已经提出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同时要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的登记成立的审批权从省级民政部门下延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3、明年1月试点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对公众关注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的脱钩问题,李立国表示,要限期实现真正脱钩。 这项工作由发改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方案,已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上,争取在明年1月份之前,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100个左右的单位进行试点,明年铺开实施试点工作。 在试点基础上,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到地方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抓紧做好有序脱钩工作,争取到2015年底前实现真正脱钩。 4、完善政府和社会结合的监管体系 监督管理工作在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中十分重要。李立国强调,既要发挥好民政部门在登记、备案、年检、监督、评估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也要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社会组织在人事、外事、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还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在行业上的监督管理职责和作用。 同时,要通过促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来完善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同时增强社会组织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5、支持社会组织增强自身能力 在指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能力方面,主要是要完善社会组织的治理结构,发展社会组织内部的民主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信息的公开,增强社会组织各方面的能力,以利于社会组织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社会服务、反映诉求和加强行业自律和自身自律的能力。 6、完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在优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积极发挥作用方面,李立国表示,主要是通过政府转移职能把能够适合和能够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管理和服务事务通过竞争性选择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挂晟贫陨缁嶙橹乃笆占趺庥呕菡?,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还要支持社会组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使社会组织的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同其他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一样享有同样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和发展条件。来源:公益时报原文地址:http://www.gongyishibao.com/html/zhengcefagui/5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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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转身三年不后悔 这是我向往的生活2013-12-10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近日在与凤凰公益独家对话中表示,回顾离开民政部的三年,感觉很有意义,转身三年不后悔。他谈到,自己喜欢紧张而忙碌的生活,能够帮助基金会,并与他们做一些思想的交流,这是自己非常向往的生活。 2010年6月,时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的王振耀,辞职赴任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成为舆论焦点,回顾三年前的“由仕致学”,他认为最直接的原因是“自己一直想做一个有一定理想的人”。据王振耀自己评价,离开民政部后的这三年没有浪费之处,并且这三年做的事情与自己的理想是结合的,他说,“这让我自己感到满足和快乐,也正是我离开政府机构之后想要做的事。” 在王振耀看来,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的转型面临着很大机遇,虽然在体制内的时候他做了非常多的推动,但是仍感到为社会做工作的人还是太少了。王振耀离开民政部时已56岁,在旁人看来,很快就会转向比较安逸悠闲没有负担的阶段,但他却认为,应该留一点精力来给社会做服务,再做一些直接促进社会转型的工作。 王振耀离开民政部的三年,正是中国公益研究院从无到有的三年,公益研究院的变化也正是中国公益三年发展的缩影。2010年6月22日中国公益研究院创建时,只有几个员工,现在正式员工有40多人,加上经常做项目的实习生,中国公益研究院总共50多名员工。王振耀认为,这样一个组织的发展,恰恰就是公益界发展的一个标志。 对中国公益来说,这三年最大的变化是政策更开放了,民间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更和谐了。那么中国公益研究院在中国公益界三年的发展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据王振耀介绍,公益推动社会进步,慈善促进社会提升,这是中国公益研究院的使命。 公益研究院研究的特别之处在于,把慈善公益带着儿童福利和老年服务这两个问题纳入中国公益的研究。根据王振耀在政府工作的经验,他认为慈善很重要的是做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有两大领域,一是儿童,一是养老,这样就与整个中国慈善的支撑系统搭建了一个平台,我们就能将中国儿童福利的完善、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与慈善相联系。” 三年中,王振耀一直走在行业发展的最前沿,包括促进中国慈善家与世界知名慈善家族交流、推动慈善税政策完善、强调慈善与宗教信仰的正面关系,等。他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迎来极大的发展机遇,所以未来自己的工作还要更紧张。 王振耀的白发大多是在辞官后的三年中所生,他说有一天可能会从院长的职位上退休,但公益没有退休年龄,公益是终身的事业。凤凰公益独家对话王振耀,更多精彩观点请关注12月11日推出的《公益先锋》。 来源:凤凰公益网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12/10/31981388_0.shtml